保安也需要引起社会关注
目前的保安可以分作两类:一种是受雇于专门保安服务公司,经过培训持证上岗的商业保安,另一种则是机关、团体、企事业单位自行招聘的安保人员,物业保安即属此列。前者处于公安机关的监管之下,后者尽管数量上是行业的绝对主力,但管理混乱。
按照我国物业管理相关法律规定,物业企业是物业保安的直接雇佣者和管理者。作为经济实体,追逐利益大化是它们的本能。一方面,为了逐利,多数物业企业安保服务不尽如人意,“发给制服就上岗”。另一方面,谁给物业保安“安”个“保”,成了尖锐的问题。
无论面对薪酬收入还是权益保障,多数物业保安都有着无法回避的无奈和忧虑,他们期待着待遇的提升,渴望能融入城市生活,活得更加有尊严。但是,当面对管理者的压榨、外人的歧视,他们没有渠道发出自己的声音。
“物业保安的待遇上去了,保障加强了,不少问题就会迎刃而解。”福建社科院社会学研究所所长许维勤认为,政府要以法律法规的形式,保障他们不低于市民平均收入,确保合理的薪酬待遇;社区要为外来保安提供公共服务,强化归属感;企业则应该为他们提供培训机会,提升服务水平和技能。此外,他们还应该通过工会组织,实现“自我保护、自我管理、自我约束、自我发展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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